台灣網5月23日消息 昨天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決定,臺灣電價分兩階段調漲。7月1日電價先漲11%,10月1日再漲11%,總共兩階段漲22%,每戶每個月平均將增加175元(新台幣 下同)。“臺電”公司表示,這兩次調漲,只能反映原本應該調漲幅度的一半,預估今年的虧損還是會超過1000億元。
據臺“TVBS”報道,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做出決定,臺灣電價調漲將分兩階段進行。7月1日進行第一波調漲,漲幅是11%,每度約漲0.24元;10月1日再進行第二波調漲,同樣漲11%,累計兩階段漲價22%,每度漲0.48元。
據臺媒了解,按照此方案,全臺1200萬家庭用電戶,每月用電度數在110度以下,約有283萬戶,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決定這些用戶用電價格不漲,其餘的910萬戶的電費就要調漲,預估每戶每月平均電費將要多支出175元。
“臺電”公司表示,預估到5月份,臺電就要虧損500億元,再不調漲,全年將要虧損到1700億台幣。“臺電”公司副處長黃惠予表示,7月、8月、9月這3個月調漲了1/4的應調幅度,然後10月、11月、12月這3個月,調到應漲幅度的一半。但跟實際成本還有很大差距,所以“臺電”今年虧損將擴大到1000多億元。(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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