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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警察查竊賊指紋查到“自己” 原來是同名同姓

2008年03月20日 10: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20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灣新竹市警三分局警察彭明德日前在竊案現場採得竊嫌指紋後,比對出竊嫌也叫“彭明德”,昨天拿到結果時嚇了一跳,一度以為採到自己的指紋那就麻煩了,後經仔細比對年籍,才發現竊嫌與他同名同姓,直説“難得的巧合”。

  據臺警方指出,2月28日晚10時許,臺灣新竹市中華路一戶民宅遭竊,鐵門被撬開,屋內遭翻箱倒櫃,喜歡收藏茶葉的屋主被竊十余罐茶葉與兩萬元現金,該市警三分局採證小組警察彭明德率員到場採證。

  彭明德説,屋主新買多件衣服,被小偷從房間拿到客廳,可能忘了帶走而棄于沙發上,警方在裝衣服的塑膠袋及被竊嫌移動的茶葉罐上採到5枚指紋送比對。昨天“刑事局”將比對結果傳真給他,看到結果時當場傻眼,5枚指紋比對出兩名嫌犯,其中4枚為藍姓男子的指紋,另一枚比對出是署名“彭明德”的中指指紋。

  彭明德説,採證人員到刑案現場,必須戴帽子、口罩、手套、鞋套,避免留下本身毛髮、指紋等跡證,以免影響鑒識與刑案偵辦,在現場採到“自己的指紋”不僅犯大忌,更得受處分。他嚇一大跳,同事還嚇他“採到自己的指紋,要被處分了”。但後來再細心比對指紋卡,發覺這名“彭明德”(48歲)大他13歲,是與他同名同姓,才松了一口氣。(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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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趙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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