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沙鳴委員伏案撰寫提案。(張弛攝)
台灣網3月5日北京消息 參加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的臺盟界別政協委員駱沙鳴提案建議:推動海峽兩岸共同開展海上大型風電産業。
對於建議實施的必要性,駱沙鳴分析道:“大陸與臺灣的經濟發展都受到能源短缺的困擾,而煤電污染大、成本高,不利於國家的生態經濟和生態文明建設。風能是可再生環保能源,其利用技術已較成熟。閩臺兩地近海風能資源豐富,通過兩岸合作開發和利用,讓風能轉化為清潔的電力能源,必將造福兩岸。”
針對風能的開發成本較高,以及高價風電上網,不受電網公司歡迎的難題,駱沙鳴提出具體建議,他認為,風能是深具商業潛力的環保能源,在政府給予少量補貼的基礎上,應積極鼓勵個人投資風電,尤其鼓勵臺商投資海上大型風電,讓投資者和電網公司有利可圖,才能使風電産業良性發展。
運作模式上,駱沙鳴建議派員到丹麥、德國、新疆等地考查國內外風電産業發展經驗,結合閩臺實情,先以風電特許權方式進行建設和運營。
駱沙鳴認為,讓風能這一可再生的環保能源轉化為實用電能,政府的作用非常關鍵,有許多工作需要政府系統的完成。
首先,應對此産業發展給予優惠扶持政策,提升對投資者和電網公司的吸引力。
第二,也是非常關鍵的所在,國家對風能的研發提供強大的技術支援,將發展風電産業的有關研究課題,指定專門研究機構進行研發。如:風電機的研發國産化、風電儲能問題、風能不穩定性等。
第三,積極尋求與臺灣相關領域的合作,由兩岸共同勘查、研究、開發風能,組織兩岸召開海峽兩岸關於風電技術産業的研討和交流。
駱沙鳴身為全國政協委員,以提案兩岸合作開發風能的方式,履行著對祖國、對兩岸環境保護應盡的職責。而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報告中提出的“讓我們的祖國山更綠、水更清、天更藍!”他表示,這一美好目標,還需要與會的代表委員以及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在自己的生活中做好很多很多具體的實事。(董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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