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通霄警察分局和臺中警方憑著竊賊作案時留下的一滴血,破獲了當地通苑地區10月到12月下旬發生的17件竊案,逮捕主嫌陳嘉偉等4人,警方已于昨天將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據臺警方指出,去年底通苑地區連續發生17起住宅竊案,是該地區近年來金額最大的竊盜案,4名竊嫌連續偷了17戶,共竊得350萬元(新台幣,下同)贓物,其中駱姓與林姓被害人失竊百餘萬元現金與金飾,損失最重;受害人已打算對竊嫌和收贓的銀樓提出民事求償。
警方説,竊嫌陳嘉偉(21歲)、潘偉明(22歲)、潘俊宏(21歲)均有竊盜罪前科,潘孟佑(22歲)則有傷害罪前科,他們都住臺中縣大甲且,常在一起。陳嘉偉等人大多以剪斷鐵窗或割破玻璃後,反手將窗戶打開,侵入屋內行竊;且專挑首飾、現金、電腦,迅速銷贓,或將金飾賣給銀樓銷融。警方原在現場採不到指紋,但嫌犯做案時,有次割破玻璃窗,陳嘉偉不小心被割傷,留下了一滴血,加上他們在苑裏行竊時,恰巧被路旁監視錄影機拍攝下作案用轎車,警方分別從血跡採得DNA比對,並追查車牌號碼,鎖定陳嘉偉等人。
去年12月中旬,臺警方赴大甲搜索,將陳嘉偉、潘偉明、潘俊宏等3人帶回,曾發現部分贓物,陳嘉偉與另一名女子何嘉宣並持有安非他命與搖頭丸,但他們都否認犯案。日前,警方比對的DNA出爐,確定陳嘉偉犯案,警方調閱通聯紀錄,找出他們在做案前後密集聯繫,並追出銷贓渠道。(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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