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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馬英九特別費案檢察官侯寬仁請辭特偵組工作

2008年02月20日 00: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周志榮,在今年春節前後,分別向“檢察總長”陳聰明申請辭去特偵組檢察官一職,歸建“高檢署”檢察官。據檢方高層指出,陳聰明已批准周志榮歸建,侯寬仁部分則尚未批示。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指出,周志榮在春節前以完成學業為由,申請歸建;侯寬仁則是在春節過後,以偵辦重大黑金案件已有7年之久,需休息為由,向“檢察總長”辭去特偵組檢察官一職。

  周志榮表示,他在臺灣大學攻讀在職進修的碩士學位,近年來因辦案關係,已向校方休學2年,由於特偵組案件繁重,恐無法完成論文寫作,才向“總長”申請歸建,返回“高檢署”述職。

  報道稱,檢方高層指出,侯寬仁曾向陳聰明表示,他在過去1年間因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飽受外界“污衊”,早有倦勤之意,春節之前已向陳聰明提出想要回去“高檢署”的想法,上周才正式提出申請。至於侯寬仁本人説法,“中央社”記者19日晚間發稿時仍無法與其取得聯繫。(高大林)

  背景資料:

  侯寬仁(1961年-),臺灣嘉義縣人,畢業于輔仁大學法律學系,臺灣“司法院”司法官訓練所第26期結業,曾任桃園地檢署、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曾偵辦過數件在臺灣受到矚目的案件。

  2007年2月13日,侯寬仁偵結臺北市市長“特別費案”並將前任市長馬英九等人以貪污罪嫌起訴。“特別費案”上訴期間,因為被指控筆錄不實,造成社會輿論對於侯寬仁有質疑的態度。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宣判無罪後,侯寬仁對於法院判決以及法官蔡守訓、被告馬英九及其辯護律師宋耀明在過程中指控其筆錄不實記載非常不滿,要求馬英九及其律師公開道歉; 8月17日,針對“特別費案”提出上訴馬英九。2007年11月28日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宣判無罪,侯寬仁表示,“難道司法碰到馬英九會轉彎”?

  2008年1月3日馬英九由律師具狀,以侯寬仁疑似製作不實筆錄為由,具狀控告其瀆職。2008年1月,馬英九的律師宋耀明指出,特偵組侯寬仁等3名承辦檢察官,辦案有政治動機及情感上的偏頗,若繼續偵辦與馬英九有關的案件,無法獲得人民信賴,因此向臺灣“最高檢”聲請3名檢察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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