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王世堅官司纏身 誹謗施明德被判拘留25天

2008年02月16日 10:1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6日消息 據臺媒體報道,施明德告王世堅誹謗案昨天宣判,臺北地方法院依誹謗罪累犯,判處王世堅拘留25天。

  前民進黨“立委”王世堅指施明德派許博允到大陸報告倒扁成果,被施明德一狀告上法院,刑事部分昨天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結,法官依誹謗罪累犯,判處王世堅拘留25天,可由繳納罰金代替、還可上訴。王世堅則表示為避免耗費司法資源,將考慮不再提出上訴。

  至於民事責任部分,結果與刑事責任相反,臺北地院民事庭在一月三十一日判決王世堅勝訴,不用給付施明德償金,民事法官認為王世堅表達意見的內容與公益有關,施明德原要求兩千三百萬元償金及登報道歉,都遭民庭法官駁回,還可上訴。

  對此,王世堅認為,倒扁活動是政治事件,與公共利益有關,本可受公眾評論,屬善意言論,主觀上無犯意,應受保護;但刑事庭法官認為,王世堅沒有相當證據可供佐證,已毀損他人名譽。(沈鵬)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