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2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張顯耀等21位國民黨、親民黨“立委”提起行政訴訟,欲阻擋民進黨“入聯公投”案,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以他們不符“公投法”要求的三分之一提訴人數,未經辯論即判決駁回。
報道稱,臺當局“行政院”去年7月13日撤銷臺“中選會”原駁回的遊錫堃(前民進黨主席)等人所提“以臺灣名義入聯公投”提案處分,並據以辦理“公投”事項,張顯耀等11名國親“立委”認為臺當局“行政院”的決定侵害民眾利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臺當局“行政院”訴願決定,阻止“公投”案繼續進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公投”提案的準否,最後是以臺“中選會”名義做成決定,提案人的申請如被否決,提案人可以提起行政救濟;若提案人申請獲准,依“公投法”第55條規定,則需“立委”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的人數才能提起行政救濟。本案提案“立委”未達此門檻。(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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