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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告李登輝誹謗勝訴 宋認為已還公道不求賠償

2007年11月21日 12:5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1日消息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的委任律師李復甸表示,雖然李登輝在影射宋楚瑜在2004年“410集會”活動時跑去打麻將一案中敗訴,但宋認為已討回公道,並不要求李登輝執行賠償200萬新台幣與登報道歉的判決。

  據臺媒報道,李登輝因為影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2004年4月10日泛藍群眾集會當天,跑去打麻將,丟下群眾不管,被宋楚瑜以損害名譽一狀告上法院。臺灣地區“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判決李登輝敗訴確定,必須賠償宋楚瑜新台幣200萬元,並且登報道歉。

  不過,宋楚瑜的委任律師李復甸表示,雖然所謂“打麻將”事件對宋楚瑜的政治生命造成影響,不過宋楚瑜是個念舊、寬厚的人,因此在獲判勝訴確定後,並沒有動用法律上的程式,去要求李登輝賠償和登報道歉,宋楚瑜認為已經討還了公道,就不要再苦苦去追判決的執行。

  李復甸也表示,通常這類損害賠償的官司,涉及到金錢的,獲判勝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在登報道歉方面,勝訴方也可以先代替敗訴方刊登,之後再向對方收取費用。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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