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3日消息 國民黨2008參選人馬英九被控“首長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後,經檢察官提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昨天首度開庭。臺《聯合晚報》的報道指出,根據目前形勢,預料全案審結、宣判的時間點,極可能就在明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前後。
據報道,臺灣“高等法院”昨天的開庭仍屬於事實審,但以事後審為原則。在本案中,馬英九被控的犯罪事實,檢辯爭執的問題大都集中在“特別費”的屬性問題。根據檢方起訴及上訴理由,馬英九被控的“特別費”並無單據核銷的浮報詐領問題,而是領據列報的半數“特別費”的部分;換言之,馬英九在本案中的主觀犯意,須證明馬英九是否知悉領據條領的“特別費”是否要因公使用,還是給首長的薪資實質補貼或津貼,以及馬英九所領取“特別費”4倍以上的公益捐款,是否為“高院”合議庭採納為因公使用。
報道指出,由於本案發展牽動著明年的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臺“高等法院”未來的審理庭期如何訂、蒞庭檢察官如何出招,都會影響審理的進行。但以法官周盈文在昨天上午開庭前,為確認本案檢方的起訴範圍先行在9月20日勘驗一審辯論終結時,公訴檢察官有關增列背信罪名的論告光碟來看,全案要在明年選舉前審結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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