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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縣市級政府財政窘迫 累計舉債6190億新台幣

2007年10月12日 06:5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2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當局未償債務餘額達4兆多元(新台幣,下同),臺灣地區縣市級政府也是債務纏身,根據臺當局2007年度預算數據指出,地方政府因為自有財源不足,赤字嚴重,歲入歲出差短為496億元,累計債務餘額更高達6190.9億元。

  16縣市財源不夠付人事費

  臺當局“經建會”指出,臺灣島內21縣市2006年度總預算自有財源佔歲入比重只有53.8%,須仰賴臺當局補助款支應部分高達46.2%,亦即島內縣市級政府有將近半數預算來自當局,無法自足。其中人事費負擔最為沉重,21縣市2006年度總預算人事費就高達3058.7億元,佔歲出比重達58.2%,其中16個縣市的自有財源連人事費都不夠支出。

  每年歲入歲出差短496億元

  臺灣民意代表李紀珠質疑,臺當局“財政部”表示“財劃法”修正後可為地方增加300億元的收入,但是現在土地增值稅要調降、遺贈稅也要調降,未來能不能達到增加300億元的規模是一個問題,況且地方政府每年歲入歲出差短496億元,增加300億元也不夠用。

  部分縣市舉債超過規定上限

  根據李紀珠辦公室整理的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臺灣縣市政府債務負擔中,未滿一年債務餘額佔歲出比,其中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及臺南市,都超過規定上限30%。在長期債務瀕臨法定上限的45%的縣市政府,包括臺南市、新竹縣、臺北縣、新竹市、南投縣、宜蘭縣、雲林縣及臺南縣等8個縣市。

  不過也有縣市財政部門負責人坦承,預算編列時大家都各顯本事,因為無法超過舉債上限,所以實際數字可能已經超過規定上限。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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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田雲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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