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5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當局“法務部”昨天公佈自2000年6月至2007年6月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的結果。根據統計,各地檢署偵辦“貪瀆起訴案件”總共有3900多件,起訴人數達1萬多人,查獲貪瀆金額達到新台幣3,176,000多萬元。
臺當局“法務部”表示,根據各地檢署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總共85個月的結果統計,在起訴的10,221人中,有高層簡任以上公職人員573人、民意代表602人、中層薦任公職人員1,832人、基層委任以下公職人員3,021人,一般民眾4,193人,查獲貪瀆金額為3,176,000多萬元。
臺當局“法務部”表示,從統計結果顯示,在“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實施後,新收件數、起訴件數呈現遞減趨勢,起訴人次小幅增加,分析可能因素之一是“圖利罪”構成要件修正後,以“圖利罪”起訴的案件大幅降低。
臺當局“法務部”指出,臺“刑事訴訟法”交互詰問新制全面實施後,“貪瀆案件”不易定罪,加上檢察及調查機關對“貪瀆案件”採取更嚴謹的偵查,對證據的要求標準相對提高,“貪瀆案件”新收與起訴件數有呈現減緩的趨勢。(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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