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25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 陳水扁“減刑再犯率遠低於正常出獄再犯率”的説法引發外界批評,島內研究犯罪的學者指出,陳水扁引用的是1988年和1991年再犯入監的資料,拿近20年前的數據來評斷現在,不但不公平而且大有問題。
面對島內民眾對臺當局最近一波大減刑政策造成治安隱患的不滿,陳水扁拿出數據,想要證明減刑再犯率遠低於正常出獄再犯率,而且,服刑期滿出獄的再犯率幾乎是減刑出獄再犯率的2倍。報道禁不住反問:怎麼會牢坐得越久,出獄後再犯機率越高?如果真是如此,那麼監獄裏的矯治不是形同虛設嗎?
陳水扁的統計數據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根據臺當局“法務部次長”李進勇的説法:減刑出獄人的再犯率,是根據1988年和1991年兩次的減刑再犯的統計。
原來,陳水扁引用的是近20年前的再犯入監的資料。為了證明監獄矯正教育不是沒用,島內研究犯罪的學者紛紛以理論駁斥陳水扁提出的觀點與已經不符現況的統計資料。
犯罪學者普遍認為,不管是1988年,還是1991年,當時減刑出獄的多是重刑犯,出獄再犯率自然很低,而這次在7月16日減刑出獄的,都是刑期在1年半之內的竊盜、煙毒犯,這一類型的罪犯,本來再犯率應該是最高、最不容易矯治的,兩個不同時空背景的比較,犯罪學者認為實在説不通。
臺灣“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即指出:“其實它的母數基準是有問題的,(這次)他放出來的這些母群體本身,就跟16年前完全不一樣的。”(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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