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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高捷六標案”昨宣判 鐘善藤承認收賄3百萬

2007年07月25日 07:2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5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灣“高雄捷運工程”公辦六標評決小組召集人鐘善藤,昨天向高雄地院審判長林俊寬當庭懺悔。檢察官因他案發後頗具悔意,判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全案將在7月31日宣判。

  鐘善藤、周禮良(前捷運局長)、吳孟德(前工務局長)、賴獻玉(前捷運公司總經理)與陳敏賢(前高雄捷運公司副董事長),是“高雄捷運工程”公辦六標評決委員。鐘善藤在開標過程中,協助華大成、日商前田公司取得工程,收受300萬元(新台幣,下同)賄款。另一名被告吳孟德,因為協助華大成、日商前田公司取得捷運工程,涉嫌收受200萬元賄款,被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昨天,吳孟德出庭表示,200萬元不是賄款,是自己協助臺北行天宮20億元開發案,當時沒拿錢,另一被告張志榮為慶賀他女兒結婚,兒子要當醫師,雙喜臨門,送他的賀禮。200萬元目前交給檢方“託管”,不過臺檢方認定為“繳回賄款”。

  昨天夜審辯論終結後,檢察官對八名被告具體求刑如下:鐘善藤七年六月、吳孟德十五年、周禮良十年、陳敏賢和賴獻玉各八年、木川良二是三年六月,陳建廷和張志榮則依“證人保護法”,由檢察官建請庭上酌予寬減或免除其刑。(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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