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陸委會”稱兩岸應建立共管機制
2001年05月19日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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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財富一號”漁船事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陳明通今天表示,此一事件的和平落幕,凸顯兩岸都有心也願意共同打擊海上犯罪行為,這更凸顯出兩岸因交流所衍生的問題需要雙方坐下來談建立共管的機制。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明通上午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兩岸若能儘快恢復協商,並討論建立此一共管機制,雙方將可共同有效打擊海上的犯罪。
高雄興達漁港籍漁船“財富一號”是于十六日在彭佳嶼外海涉嫌販賣柴油遭大陸海關緝私艦攔截登檢,後經我方海巡署出面協商並於十七日淩晨將人船帶回,圓滿化解一場可能的兩岸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