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乾坤金銀精煉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裁宋文代被抓時,正忙活著裝修即將開業的金銀珠寶店,而這個店是用來銷贓的。此時,他已經貪佔了公司黃金約60公斤、白銀1.4噸,當然還有數千萬元贓款。內蒙古檢方40多名辦案人員長達一年多的偵查,不僅捉住了這個“黃金大盜”,也揭開了他的發跡內幕……
能人不修德 百煉成“大盜”
不論從履歷看,還是在周圍人的評價中,或是在與檢方辦案人員的“較量”中,宋文代都是個能人。宋文代原是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後來下海經商,2002年,他以一塊當時存有爭議的土地“入股”進入乾坤公司管理層,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乾坤公司是中國人民銀行金銀精煉定點企業,也曾是我國長江以北唯一的黃金白銀冶煉工廠。作為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會員單位,乾坤公司的核心産品“乾坤”牌國際標準金、銀錠分別獲得倫敦黃金市場協會優質交易錠資格,為國際市場免檢産品。
到任不久,宋文代就由副董事長榮升為董事長,過程迷霧重重,甚至惹了官司:原董事長吳某住院治病,出院後發現“官帽”丟了,因為“篡位”太蹊蹺,吳某把工商局告上了法庭。此後近10年,宋文代執掌乾坤公司,一直被舉報不斷、官司不斷,連檢察官都驚嘆,他是“百查不倒、百煉成鋼”的“雙百”貪官。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調查表明,2003年以來,宋文代利用職務之便涉嫌挪用公款2100萬元,用於註冊成立了三家屬於他自己的公司,這些公司都成了盜取乾坤公司資産的主要陣地。
多年來,宋文代隨身帶著一個公文包,裏頭裝著答辯狀,隨時準備應對調查,直到被抓時,這個包還帶著。“這些年,各級公安、行政、司法等部門你來我往,對宋文代的調查幾乎從未斷過。”檢方有關辦案人員説:“2010年末,我們對宋文代立案偵查時,公安廳經偵總隊對他的調查剛剛結束。”
宋文代藏金的地方也特隱秘、出人意料,貪污的黃金居然放在北京某小區地下車庫一輛汽車的後備箱內,這輛車很久沒有使用了,車身落滿灰塵。有關辦案人員説:“宋文代屬於智慧型犯罪,加上他善於詭辯、絕不認罪,給案件查辦帶來很大難度。”
儘管如此,辦案人員在內蒙古以及上海、山東、甘肅等十余個省、二十余個地市的銀行和工商、國土等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了艱難的取證工作,詢問證人200余人,光案卷材料就形成一百餘冊,掌握了大量鐵證,最終使“黃金大盜”原形畢露。
招商無“底線” 一路開綠燈
近年來,各地政府急於招商引資,有的地區甚至給各級領導“人人頭上壓指標”、“招商引資一票否決”,不少地方為了招商,突破國家政策法規,把土地、礦産資源等作為籌碼吸引投資。
“黃金大盜”宋文代實施犯罪過程中,多次得到個別地方的配合與支援。2003年,宋文代與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某旗協商,由乾坤公司在當地投資發展養殖、肉牛加工等産業,希望政府配套土地。領導們喜出望外,很快劃撥土地2.9萬多畝,這在“撒下種子就能收”的呼倫貝爾地區,是一筆令人垂涎的巨大財富。宋文代立刻想把這塊屬於公司的肥肉吞到自己肚裏,他藉口呼和浩特市政府不允許乾坤公司搞金銀之外的業務,將土地使用權變更到他挪用公款成立的個人公司名下。此後,宋文代將這些土地租賃給他人經營,將1700多萬元租賃費據為己有。用同樣的手法,宋文代以乾坤公司名義在赤峰市投資,讓個人註冊的金旭隆金銀産品開發公司,享受到政府免交土地出讓金、無息借款800萬元等優惠政策。
辦案人員分析,如果離開個別地方領導的“協助”,“黃金大盜”宋文代的一些犯罪行為很難實施。他説:“宋文代的最大一筆貪污款,是倒賣金礦獲益的2500多萬元,這個金礦原本是政府為引進澳門某投資公司協調低價轉讓給乾坤公司的。”2004年,呼和浩特市政府為把乾坤公司做大做強,引進澳門某投資公司,雙方達成協定:乾坤公司將部分國有股份轉讓給該公司,同時承諾優先配置黃金探礦權、採礦權給新組建的乾坤公司。
由於個別地方官員突破了礦産資源管理“底線”在先,眼瞅著桌上這塊肥肉的宋文代就更沒了“底線”。檢方的調查顯示,在有關地方“協助”下,2005年3月,乾坤公司以1500萬元低價收購了呼和浩特市武川縣東伙房金礦。3個月後,宋文代從乾坤公司挪用300萬元公款,為自己註冊了一家公司,接管了金礦。又過了兩個月,宋文代將金礦以4150萬元轉賣給北京德潤公司,輕鬆漁利2530多萬元。
監管不到位 “家賊”實難防
尤其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宋文代把一家優秀企業搞垮之後,非但沒有被問責,還能渾水摸魚,大肆盜取企業資産。有關辦案人員説:“如果監管到位,宋文代的一些犯罪行為也很難實施。”
乾坤公司是內蒙古重點培育的20家企業之一,2000年和2002年兩度被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評為“中國黃金行業之首”,企業最紅火時年度營業額達到30億元。乾坤公司所擁有的金銀精煉能力在行業內處於前列,並且擁有乾坤金店等金銀首飾銷售企業,在業內擁有很高的知名度。
就是這樣一家優秀企業,卻被宋文代帶入絕境。為了便於盜取企業資産,宋文代故意搞亂管理,公司走貨、接款等事務財務部門都不知道。作為一家貴金屬冶煉企業,乾坤公司多年不盤點,儘管日夜有武警把守,可是防了外盜防不了家賊,宋文代甚至指使親信把真金白銀源源不斷地搬回自己家裏。2006年末,宋文代為了進一步盜取乾坤公司資産,居然讓乾坤公司與自己的金旭隆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將金銀冶煉業務交給後者,宋文代為了不給乾坤公司上繳利潤,通過做假賬使金旭隆連年虧損,無利可交。
“黃金大盜”宋文代把企業搞亂了、快垮了、職工就要下崗了,便抓住“機遇”提出改革方案。2004年,乾坤公司啟動內部人事改革,不少職工面臨下崗,董事長宋文代“善意”地表示,職工想退股,企業可以考慮回購,有61名對企業失望的職工以每股1元退股,而當時會計師事務所評估認定:乾坤公司每股凈值3.04元。同年8月,宋文代召開僅有少數股東參加的“全體股東大會”,偽造股東到會簽名和股份轉讓協議,將其中58名退股職工的460多萬股以每股1元的價格“轉讓”給宋文代。他還順手牽羊,把前些年企業股改時隱匿的部分股份收歸己有,每股1元。這一輪“改革”,宋文代生吞股份溢價約1050萬元,之後他以1500萬元的價格轉讓變現,漁利940多萬元。
北京華聯律師事務所呼和浩特分所主任赫志分析,從本案可以看出,能人不修德、時勢造“梟雄”、監管不得力,是宋文代成為“黃金大盜”的“三要素”。同時這個案件也警示人們,儘管宋文代機關算盡,仍然難逃法網,正應了一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