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高考英語聽説考試中,有4名考生因考後在網路上發微博稱考場混亂,事後被認定為謠言,因此聽力成績被取消。不少網友認為處罰過重。“發個微博就被取消成績,十年寒窗苦讀為此付諸東流,一生都會受影響。”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此4名考生在本人考試結束後通過網際網路微博發佈謠言,稱其所在考場考試無組織無紀律,老師幫忙寫答案給學生。經教育考試院調查核實,高考英語聽説考試各考場考試正常、安全有序進行。此4名考生是因為自己考試成績不理想,通過網路散佈謠言發泄不滿。“當事考生也承認自己説的不是事實。”
“考生發微博時,英語聽説考試尚未結束,干擾了接下來的考試秩序,此外,考生行為對考試工作人員已造成了誹謗誣陷。”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認為,這幾名考生的行為違反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按照該《辦法》規定,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有網友説:“如果傳謠,按傳謠來處罰,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按規定處罰,網路傳謠就可以取消高考成績嗎?”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稱:“在考試過程高度緊張,考生發佈謠言後考試部門花費了很大精力去調查此事,這其實也擾亂了考試的正常秩序。”
據了解,英語聽説考試為分批進行,那麼這4名同學考完試出考場後發微博,考場上的考生當時能否上網,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微博內容的影響呢?對此,廣東省教育考試研究院相關負責人沒有正面回答。
從事教育權研究多年的行政法學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如果學生因為發微博抱怨就遭“取消成績”這樣的處罰,確實欠妥。“微博是現代媒體的一個交流的工具,考生有他們的言論自由,學生考完試發微博談感受,這很正常。如果學生説的是事實,考試組織方應該聽取,如果説的不是事實,對學生進行教育就可以了,不應該取消成績或者扣分。”
至於學生發的“抱怨微博”是不是影響了後面的考生,湛中樂説,“不見得每個學生上微博都能看到他們發的微博,所以有關機構不應該把這件事看得過於嚴重。我覺得對於發微博的學生進行處理是應該慎重的,不能隨意對他們進行處分或者懲戒。”
知名教育專家熊丙奇認為,首先應該厘清4名學生的行為是否擾亂了考試考場秩序,其結果究竟造成多大影響,如果沒造成多少影響,也未導致其他考生無法考試,就不能簡單以“擾亂考試考場秩序”來定性。另外,考生發佈的言論,如果確實侵犯了老師的名譽權,遵照的條例就不應是國家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而應該是侵犯到人身權利的其他條款,起訴人也不是考試院而應該是老師本人,起訴的結果,不是要取消考生的成績,而應該是追究他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