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誇大了中國稅負水準
所謂稅負痛苦指數排名 屬於主觀判斷不盡準確
全國6000萬人今日起免繳個人所得稅。圖為湖北宜昌市民在書店閱讀“個人所得稅”的書籍。中新社發 任衛紅 攝
近日,據美國《福布斯》雜誌推出的榜單顯示,中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居全球第二,這也是繼2009年中國內地首次排名第二位後,再次位列該名次。而中國近來房地産“加名稅”和“月餅稅”等稅收問題也引發了公眾對我國稅收制度的討論。
那麼中國內地的稅負程度到底如何?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稅負水準是高還是低?我國稅負改革的進程如何?應當如何完善我國的稅負制度?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
我國稅負水準被誇大
“這些年來我國一直處於全球稅負排名最高的前幾個國家之列。然而就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稅負不可能高到這種程度,顯然是被誇大了。”中國社科院金融所貨幣理論與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楊濤認為“從目前我國稅收收入負擔來看,我國的稅負並不是處於很高的水準。”
楊濤認為,《福布斯》雜誌的“稅負痛苦指數排名”帶有一種明顯的主觀判斷,由於稅制結構的不同,僅僅是按照《福布斯》稅收痛苦指數對不同稅種的法定稅率作簡單加權,並不能反映真實的稅負水準。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孫玉棟也強調,雖然“稅收痛苦指數”這一指標不盡準確,但是對我國當期的稅制改革還是存在一些借鑒意義的。他認為:縱向地看,我們的宏觀稅負還是有些高,主要表現在我國主體稅種的最高邊際稅率相對較高,法定稅率水準相對於發達國家相應稅種的稅率水準也是不低的。比如,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為45%,而英國是40%,日本是37%,美國是35%,俄羅斯則實行13%的比例稅率。而且除主體稅種以外,我國還有消費稅和其他地方稅等,使稅收負擔的名義水準較高。
楊濤分析,之所以現在公民感到稅收負擔重,是因為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之外,其他政府性稅收收入的影響,比如,土地出讓金、國有企業的資本性收入等政府性稅收比重較高。同時,財政性支出在社會福利、轉化為居民服務的社會性保障設施增長還不夠,所以導致了對我國稅負水準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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