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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養老金最低標準明年漲至1100元 三群體享“優待”

2011年06月03日 22:05:54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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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了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方案,退休時間早、年齡較大、養老金水準偏低的人員等群體將獲“優待”,在普調的基礎上還將額外增加養老金。同時,北京市養老金最低標準也調至1100元。

  【調整標準】

  按繳費年限計算再增絕對額

  按照北京市公佈的企退人員養老金上調標準,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每人平均210元的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後,月每人平均養老金水準將從目前的2058元/月提高到2268元/月,增幅為10.2%。今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人員,將自明年1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據悉,截至今年10月,統籌範圍內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退休人員共計190.5萬人。

  昨天,市人社局公佈了養老金調整的具體方案。據悉,明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普遍調整標準除按照繳費年限計算外,將按照再增加絕對額的方式調整。

  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退休人員在按繳費年限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傾斜政策】

  65歲以上按年齡增加養老金

  市人社局表示,此次養老金的調整,繼續遵循了在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增加養老金的基礎上,三類群體可獲得“優待”。

  其中,原則上向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政策傾斜;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適度政策傾斜;向退休時間早、年齡較大、養老金水準相對偏低的人員適度政策傾斜。

  根據養老金調整方案,65歲及以上退休人員在按照規定調整待遇的基礎上,可以再按照年齡段增加基本養老金,最高每月增加120元。

  其中,年滿65歲至69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滿70歲至74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年滿75歲至79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年滿80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