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晚間從四川省政府新聞辦獲悉,發生在12月5日的甘孜州道孚縣鮮水鎮孜龍村呷烏山的山地灌叢草地火災原因已查明,係小孩玩火造成。
經警方調查,2010年12月5日10時左右,道孚縣鮮水鎮孜龍村村民她姆(火災中遇難)帶領其3個小孩前往呷烏山協麥(小地名)維護自家的經幡叢(給經幡桿子加固,以新換舊經幡),並帶有火柴和絮巴(絮巴係幹柏樹葉製作而成,按當地風俗,熏煙用)放置於經幡叢邊地上。12時許,其大兒子益某(6歲)在距經幡叢東側6.3米的地方玩耍火柴,將枯草引燃。她姆發現後立即撲火,但未能控制火勢。12時20分許,引發了山地灌叢草地火災。
因犯罪嫌疑人益某案發時僅有6歲多,未滿14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之規定,益某的年齡屬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範疇,故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目前,甘孜州警方已在當地電視臺公佈了偵查結果。(劉忠俊)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