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溫家寶
(2010年8月27日)
這次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2004年國務院發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來的工作,分析依法行政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充分認識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依法行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一個政黨取得政權後,應當把黨的意志通過法定程式變為憲法和法律,依照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這是黨在奪取政權與執政時期的最大區別。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從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變化,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是新時期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指導性文件。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行政。綱要實施6年來,我們始終把依法行政放在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位置,強調政府各項工作都要依法辦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規則。國務院兩次修訂《國務院工作規則》。2003年提出“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三項準則,2008年增加了“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廉政建設”兩項準則。各級政府也都建立健全了政府工作規則,加快了依法行政的步伐。二是加快推進法制建設。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法律議案47件,制定行政法規167件,各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規章5208件。我們特別加強了政府自身建設的立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制定了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對規範政府行為、推進依法行政發揮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強科學民主決策。各級政府不斷完善重大事項調查研究和集體決策制度,重大決策專家諮詢制度、公示制度、公開徵求意見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健全科學民主決策程式。近年來,國務院的重大決策特別是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都以適當方式聽取人民群眾、民主黨派、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四是切實規範行政行為。廣大公務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能力進一步提高。2004年開始實施的行政許可法,是一部規範政府行為的重要法律。我們以貫徹實施這部法律為契機,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並以此為著力點,推動政府職能轉變,解決權力過於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監督的問題。幾年來中央一級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2176項,地方各級政府取消和調整77629項。在行政執法方面,進一步加強了對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改進執法方式,推行綜合執法,要求向社會公開特別是向當事人告知執法依據、執法程式和執法結果。有效遏制了亂處罰、亂收費、亂攤派和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五是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各級政府都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同時政府還要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近年來,國務院除一年一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政府工作外,還選擇若干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每年將上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接受詢問和監督。在政府內部,加強了層級監督和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近年來,我們加大了行政問責制度的實施力度,加強了對濫用職權、失職瀆職、決策失誤、行政違法等問題的責任追究,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援和擁護。我們還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創造條件保障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讓人民群眾直接監督政府。2007年國務院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要求所有政府資訊,除受法律保護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都要向社會和人民群眾公開。這個條例的實施,是政府自身建設的一個重大進展,必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雖然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但存在的問題還很多,還不能適應形勢和任務的要求。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國內外環境更為複雜,挑戰增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任務更加緊迫和艱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擴大,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深刻調整,部分地區和一些領域社會矛盾有所增加,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要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必須深化改革,同時也要求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市場經濟應當是法治經濟,必須運用法律法規調整政府、市場、企業之間的關係。目前政府職能轉變仍不到位,對經濟主體的干預過多,有的甚至侵犯企業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造成市場扭曲。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履行職責,無論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還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都必須依法辦事。對各類市場主體,要依法管理、依法提供服務,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利,為他們創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