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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出臺新規 拒不參加公益勞動不能享受低保

2011年06月03日 22:07:4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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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鄭州市日前出臺《鄭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範》,規定拒絕有關部門介紹就業或技能培訓、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公益勞動等12類人群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這12類人群包括:不按規定程式申請審批、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或弄虛作假的;拒絕接受低保工作人員入戶核實家庭財産和家庭收入的;家庭成員自費安排子女借讀、擇校就讀、進入私立學校就讀的;有高額價值收藏、買賣股票或其他投資行為的,有高於城市低保標準饋贈、禮金支出的,平時佩戴具有較高經濟價值首飾的,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擁有機動車輛(不含殘疾人代步車)的;近半年購買高檔(1500元以上)家用電器等非生活必需品、近兩年內非拆遷原因購買商品房、近一年內裝修現有住宅的,擁有一定經濟價值、可租賃的閒置住房的;因賭博、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造成生活困難尚未改正的,或因其他違法行為正處於被司法機關處罰期間的,違法人員本人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申請人的法定贍養人、撫(扶)養人有贍養、撫(扶)養能力,但未依法履行贍養、撫(扶)養義務的;符合就業條件無正當理由半年內連續兩次拒絕有關部門介紹就業或技能培訓的;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公益性勞動的等。

  規定出臺引起廣泛關注。鄭州市民魏先生認為,低保對象的確應該仔細甄別,如果有人開著豪車進出娛樂場所還領低保,無疑是對公眾心理的傷害,應該讓好的政策真正惠及最需要的人。但也有不同意見,人民網網友子傑説,低保保障的是公民的生存權。儘管存在“騙領低保”的現象,但也不宜在法律之外人為縮小低保對象的範圍。相反,政府應該在規範低保的申領程式及加強群眾監督方面下功夫。 (記者曹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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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