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20日表示,工程建設領域的違法違紀案件特點表現為:發案環節廣泛,涉案主體多樣,作案手段比較隱蔽,涉案金額比較大。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日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及查辦案件情況。
郝明金説,從剛才公佈的二十起典型案件來看,可以大致歸納出當前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紀案件有這麼四個特點:第一,發案環節廣泛。這些案件涉及工程建設領域的全過程和各個主要環節,一個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審批、規劃管理、土地出讓、招標投標到建設施工、品質管理、物資採購、資金使用到最後竣工驗收,每一個環節都可能發生違法違紀案件,其中在土地出讓、規劃管理、招標投標這三個環節違法違紀案件比較集中。
第二,涉案主體多樣。既有黨政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也有相關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負責人、項目建設單位負責人、社會仲介機構的有關人員。其中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的情況比較突出,另外,評標專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評標過程當中收受賄賂的問題也值得關注。
第三,作案手段比較隱蔽。有的是直接收受財物,有的是以補償費、諮詢費的名義收受財物,有的是本人收受,還有的是讓配偶、情婦等特定關係人代為收受,有的是在位的時候為當事人謀取利益,退休以後再收受賄賂。有的收受的是現金、財物,還有的是收乾股、紅利、房屋和車庫等其他形式的錢財。
第四,工程建設領域的違法違紀案件一般涉及的金額都比較大。此前公佈的二十起工程領域違法違紀案件中,數額最少的58萬,最大的2200多萬,平均每個案件550多萬,這比其他的黨政領導幹部貪污受賄案件金額要大得多。
郝明金強調,對於腐敗案件,中央歷來態度非常堅決,只要是腐敗案件,不管發生在哪個領域,不管涉及到誰,不管涉及到哪個級別的幹部,都會一查到底,絕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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