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被查公安分局局長曾造冤假錯案 遭索賄200萬未從 一企業家被羈押941天
中國青年報5月13日刊發通訊《山西大同:5年前瞞報礦難數名官員落馬》,報道了山西省大同市部分官員因5年前瞞報礦難近日紛紛落馬的消息。日前,中國青年報記者又從大同市有關方面獲悉,已被雙規的大同市公安局礦區分局局長高建勳,在其擔任大同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職務期間,曾炮製一起冤假錯案,令民營企業家張志斌被羈押941天,張所擁有的2000多萬元資産也被非法賤賣。而張在一審二審法院均被判無罪。
“跟我要200萬元沒給,就弄得家破人亡”
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張志斌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講述了這樁官司的前後經過。
2005年7月20日上午9時左右,張正斌接到一名自稱公安局經偵支隊工作人員的電話。電話中,這名經偵支隊工作人員問他在什麼地方,想約他見見。張志斌問什麼事,對方稱聽別人説他銷售假冒偽劣潤滑油發了財。張志斌説自己從未銷售假冒偽劣産品,當即回絕了對方。
後來張志斌了解到,這個人是經偵支隊所轄大隊的一名大隊長。由於不敢得罪公安局,張志斌最終還是與這名大隊長見了面。面談中,這名大隊長稱他們領導“高支”最近手頭有些緊,想跟張志斌“借”200萬元。張志斌説,他予以拒絕後,這人撂下話稱:“在大同市也不打聽打聽,我們"高支"是何等人物,別説你一個小小賣潤滑油的,就連那些開煤礦掙了大錢的老闆見了"高支"也得乖乖的,都得給"高支"幾百萬元意思意思,否則就別想在大同地面上混。”
張志斌説,他事後得知,這位大隊長所説的“高支”,就是時任大同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高建勳。
張志斌自覺守法經營,沒有理會這一無理要求。然而,就在他拒絕之後一個多月,2005年8月22日上午,該大隊長突然帶領20多名民警包圍他所經營的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公司,封存公司全部産品,帶走公司10多名員工,驅散公司工人,派人進駐該公司。張志斌當天不在公司,僥倖逃脫。
一個月後,張志斌被抓獲,曾有媒體報道了這一“全國罕見大案”。2007年,高建勳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這起“特大生産偽劣潤滑油案”是其主要功績之一。
張志斌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就在他被捕後高建勳跟他説,“你總歸還是得見我吧,拿200萬那麼難啊”。張志斌稱自己無罪,高稱其在檢察院有人,至少能判他個無期。張志斌問能否辦取保候審,被告知需要交200萬元。後高建勳安排張志斌與家人見面,張讓家人籌錢,但家裏一時拿不出那麼多現金,高建勳就讓其家人把庫存查封的部分潤滑油賣得120萬元,全部打到高建勳指定的賬戶上,後因沒有湊夠200萬元,張志斌未能辦理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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