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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官員稱因被情婦勒索而受賄 被逼四處流淚要錢

2011年06月03日 22:09:57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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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一官員因情婦落馬。增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邱夥勝被控受賄105萬元,昨日(月27日)在廣州中院出庭受審。庭審中,邱夥勝表示其受賄全因被情婦韓某勒索,其中98萬元的贓款全部落入情婦口袋。

  向5人索賄共105萬

  今年60歲的邱夥勝被捕前是增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此前歷任增城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據指控,1999年至2002年間,邱夥勝利用其擔任增城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向鐘某某、聶某某、黃某某、李某某、何某某等人索要賄賂共計105萬元,並在職務變更等方面為上述人員謀取利益。而每一次要錢,邱夥勝的理由均是家裏有急事或者遭人敲詐。索賄的具體數額是,鐘某某15萬元、聶某某20萬元、黃某某兩次共35萬元、李某某兩次共25萬元、何某某10萬元。公訴人認為,邱夥勝的行為屬於索賄,應從重處罰。而其有自首情節,應從輕或減輕處罰。

  被情婦逼得四處流淚要錢

  出現在法庭上的邱夥勝頭髮花白,戴著眼鏡,臉色煞白,顯得有點臃腫。對於指控的犯罪事實,他表示沒有意見。據邱夥勝在庭上供稱,他淪落到如此地步,完全源於姓韓的情婦。“她在朋友那裏拿到了我的電話,就不停地打,我一接就挂斷。”邱夥勝説。如此“騷擾”後,韓某終於約了邱夥勝見面,隨後兩人就發展成為“不正當男女關係”,持續時間為5個月。然後,這5個月,讓邱夥勝付出了慘重代價。韓某開始一次次向邱夥勝要錢,第一次要30萬,邱夥勝給了23萬;第二次要50萬,邱夥勝滿足了她;第三次又要50萬,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邱夥勝給了她25萬。

  而根據韓某的證言,第一次的23萬是邱夥勝主動給的,第二次是因為懷孕了,想到國外去生孩子。邱夥勝當庭表示韓某證言不實,均是韓某開口要的。

  數名行賄人在證詞上都提到,邱夥勝在要錢時淚流滿面,説如果沒有錢就會“家破人亡”或者“兩公婆要一起跳樓”。此案將擇日宣判。(記者劉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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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