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辦問題遠非一撤了事那麼簡單。如果根本性問題沒有解決,它還會以各種形式隱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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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即將迎來農曆新年而異常忙碌、紅火的近萬家各地機關駐京辦,近日迎來了一個關係其生死去留的消息。
據悉,有關主管部門剛出臺一個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管理的紅頭文件。資訊顯示,在未來的6個月內,數千家駐京辦將被撤銷完畢。
撤銷範圍涉及: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各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縣、縣級市、旗、市轄區人民政府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
2005年7月23日,《瞭望》新聞週刊發表《“駐京辦”:地方第二行政中心?》一文,詳細地揭開了“駐京辦”存在的腐敗沉疴,立刻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引起中央高層的關注。
此後,本刊長期跟蹤駐京辦問題,多次以《“駐京辦”節前忙與痛》《駐京辦整頓謎團》《“駐京辦”去向懸念》等為題,追蹤駐京辦現象的細節與走向。
在關於進一步規範駐京辦事機構設置方案出臺的第一時間,本刊採訪了多位專家作深入解析。
涉及數千家駐京辦被撤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北京,副省級以上單位的駐京辦有52家,市級單位駐京辦520家,縣級單位駐京辦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級(主要是省)政府職能部門及各類開發區管委會設的聯絡處(或辦事處)、各種協會、國有企業和大學的聯絡處,各種駐京機構超過1萬家。
而高層資訊顯示,此次方案僅對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駐北京辦事處,經濟特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予以保留。已經設立的地級市、地區、盟、州人民政府駐京聯絡處,確因工作需要,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核準後,方可保留。
也就是説,將有數千家“保留”之外的駐京辦面臨被撤銷的命運,時限是“6個月內完成”,屆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將有關情況報送國務院。
[責任編輯: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