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0時20分報道,湖南公佈警車違法違規舉報獎勵辦法,舉報範圍包括套用警牌、違規借用警車、無牌無證等十個方面,併為舉報者保密。詳情我們連線中央臺駐湖南記者傅蕾。
主持人:獲得警車違法違規的獎勵有哪些條件?
記者:湖南省警車整治辦今天向社會發佈警車違法違規獎勵舉報辦法,獲得警車舉報獎勵要有明確和具體的違規使用警車的單位、個人或者車牌,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之前沒有被警車整治部門掌握,以及舉報的情況經查證屬實。舉報範圍包括10個方面:1、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為非法定警車使用機關領用警牌;2、轉借警車、警牌;3、挪用、套用警牌;4、使用偽造、變造的警車牌證;5、特別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無證駕駛、酒後駕駛);6、不按規定涂裝全國統一的警車外觀制式;7、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8、不按規定辦理報廢警車登出;9、違規改變警車用途;10、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主持人:獎勵的金額有多少?舉報群眾通過什麼樣的途徑獲得獎金呢?
記者:對於舉報範圍,第一項到第四項的違法行為經過查證屬實的給予符合條件的舉報單位或者個人獎金400塊,舉報範圍第五到第十項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給予獎金200塊。警車違法違規專項舉報電話是12122以及0731-84068000,省級的警車整治辦舉報受理中心接到群眾舉報以後,向違規停放,酒後駕駛、闖紅燈以及濫用警車警報器等違法行為由省總隊指揮中心將舉報資訊迅速反映到所在地的警車整治辦,所在地警車辦立即派人查處,查處結果要在6個小時之內反饋到省舉報受理中心。另外警車整治辦有關工作人員嚴格遵守為舉報人保密的規定,對泄漏舉報人有關資料的行為,經查證就會按照有關的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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