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解決“高藥價加劇看病貴”難題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可能遇到了問題。據衛生部官員日前透露,衛生部原定的2009年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目標確定無法完成,時間將推遲至2010年3月份。
12月17日,衛生部藥政司基本藥物制度處處長謝曉余在北京出席2009中國健康年度總評榜頒獎典禮上透露了上述消息。按照原計劃,衛生部將在2009年完成全國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機構和縣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但“現在根據政策制定的進展情況,可能要推遲到明年3月份完成”。
謝曉余沒有透露年內目標不能實現的具體原因,但政府財政投入的不足對基本藥物制度的具體實施産生嚴重影響。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經濟學教授、藥物經濟學專家劉國恩就質疑:“醫院賠本財政來補,但是如果財政補貼不到位,醫院和醫生就會避免使用這些藥品,因為我賣這個藥又賺不到錢。”
據某制藥公司中國區總經理介紹,在深圳部分醫院已經實現了基本藥物零差價。“有一家醫院大概墊了200多萬,到最後政府只給了50萬;另外一個醫院墊了大概六十幾萬,結果一毛錢都沒拿到,所以就已經癱掉了。原因很簡單,就是國家支付的費用投入不足。”
根據衛生部公佈的數據,2006年衛生總費用中,政府預算衛生支出1778.9億元,佔18.1%,其他均為社會和個人支付。而早在1990年,世界銀行公佈的全世界衛生總費用中政府支出的比例平均達到了60%,發達國家均在80%以上。
我國長期實行“以藥養醫”制度,藥品銷售成為醫院盈利的重要手段。根據2005年統計數據,在我國藥品費用的個人支付比例為52%。基本藥物制度正是為了改變這一現狀,在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其他營利性的醫療機構要逐步取消藥品加成。這必然導致醫療機構藥品收入減少,如何保證醫療機構的正常運作呢?謝曉余坦言:“如何鼓勵醫療機構優先合理使用基本藥物是我們制度能否成功非常關鍵的一個環節。”他説,“一定要完善補償機制。一個是服務收費,一個是政府補助。政府補助主要是補助基建費用,另外實行在職人員的績效工資、對人才培養培訓補助、對公共衛生補助,並通過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來增加醫療機構的收入。”而這顯然也要依賴政府增加財政投入。
此外,劉國恩還説:“基本藥物制度的有效性主要是在臨床醫生的筆上面。”他説,“307種基本藥物必須實行‘零差價’,也就是説這些藥品你只能賣那個價格,你一分錢都賺不到,所以醫生在行為上稍微有一點不配合,就可能和我們提高藥品有效性的目標相衝突。”
據謝曉余介紹,為監督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情況,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情況將納入醫療機構等級評審的內容,醫生使用基本藥物的情況應該納入年終考核的內容,並與職稱評定、職務聘任等掛鉤。同時,為了指導合理用藥,衛生部還要編制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等一些技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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