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12月17日電 (記者付航)廣州市最新出臺的一項法規規定,夫妻一方持證明可以向相關單位查詢另一方的財産情況。
這項《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在17日的廣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獲得通過。根據該《規定》,夫妻一方持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房地産行政管理部門、車輛管理部門等機構申請查詢另一方的財産狀況,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受理,並且為其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
新法還規定,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財産證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
《規定》的該款條文自從今年六月在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一審披露出來後,受到眾多媒體的關注。“上位法還對這方面沒有詳細的規定。廣州市根據自身情況,為了保障夫妻雙方共有財産的知情權,提出這項條文。” 廣州市婦聯主席李建蘭説。
《規定》還賦予了夫妻雙方聯名登記權。根據《規定》,夫妻在申請辦理房地産權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以及其他共有財産的所有權登記時,可以申請聯名登記。夫妻申請聯名登記的,登記機構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這部新法加強了對性騷擾的規定。《規定》明確禁止以語言、文字、肢體行為、圖像、電子資訊等方式對女性實施性騷擾。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行為。職工方有權要求在集體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內容。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時,應當有女職工委員會的代表或者女職工代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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