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新京報:多少次“開胸驗肺”才能制度性糾錯

2017年01月13日 10:45:44  來源:新京報
字號:    

  曆盡磨難後,“開胸驗肺”事件的主角張海超獲得了60余萬元賠償費,但其工友就沒這麼幸運了。侯新現、李振國等6名張海超的工友,被河南省職業病防治所鑒定為塵肺,廠方卻以給職工上了工傷保險為由拒絕賠償,社保局以辦理工傷保險的時間在發病之後拒付保險金。社保局讓他們到勞動局做工傷認定,而勞動局遲遲未給結果。企業老闆聲稱:你就是死了,我也不給你錢。(12月4日《第一財經日報》)

  這一幕與當初張海超悲憤開胸驗肺前的場景驚人地相似,又是部門間踢皮球,又是勞動部門推諉卸責,又是企業老闆蠻橫囂張,6名塵肺患者又面臨著明明是職業病,卻無人承認、無人賠償、無處伸冤的境地。難道也要他們學工友張海超,再集體來一次開胸驗肺?儘管,這樣的開胸驗肺更加不必要。畢竟,病已確認,而傷難認定。如果同樣的悲劇重演,那將是法治社會的又一重創。可正如當初張海超所面臨的,如果他們不使用這樣的極端方式,不寄希望於輿論壓力,如何能獲得拯救。

  前幾天媒體曾報道張海超的近況,他如今過得似乎不錯,手術很成功,並在北戴河療養院休養。沒人會嫉妒他受到的高規格待遇,也沒人羨慕他的因禍得福,這不是什麼恩賜,而是一個身心遭受過重創、遭遇過那麼大不公的人應得的補償。不僅僅是張海超,每個職業病患者都應被如此對待。可張海超恐怕只是難以複製的個案,而與他一樣承受著職業病痛苦的工友,如今卻又被逼進了開胸驗肺的絕境。

  因此,公眾更關心的是,張海超悲壯的開胸驗肺,有沒有引起制度變革,讓職業病患者得到公正的賠償。畢竟,很少人能像張海超這樣成為媒體焦點,媒體聚光燈之外、遠離輿論喧嘩的地方,才是平凡和真實的世界。

  發生開胸驗肺事件後,曾有人認為職業病維權會産生“張海超效應”,現實證明這種想法太天真,“張海超效應”甚至不能惠及工友。那麼,問題出在哪?顯然,出在糾錯機制上。政府和立法者不是神,並非有著無限理性和全智全能,總有犯錯的時候。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錯而不知錯,知錯而不認錯,認錯而不制度性糾錯。所以,有一個能及時發現並糾正錯誤的糾錯機制至關重要。可當下的糾錯機制很不完善,常常發揮作用的只有媒體關注和領導重視。

  然而,這兩種糾錯方式都太被動、太滯後和非制度化。非制度化表現在,糾錯只能體現在個案中,而不是制度化和普遍性的。太滯後是説,某件事發展到了舉國關注時,往往是錯誤發展到比較嚴重的程度,已經産生了較大危害。太被動就更顯然了,往往是被外力推動著糾錯,而不是主動積極糾錯,這樣被逼著糾錯,總會産生衝突和分裂,甚至要付出巨大代價。事實上,體現在開胸驗肺上的糾錯就是如此,相關制度未發生根本變化,更多人必然會重復張海超的悲劇。

  所以,儘快依法建立並實施糾錯機制,已成從根本上防控職業病的當務之急。要想從根本上做到制度性糾錯,最基本的一點,就是在個案發生後,立即啟動與個案相關的問題調查,依法追責問責,及時查漏補缺,真正做到未雨綢繆,而不是僅僅著眼和滿足於解決個案本身。張海超工友們的遭遇説明,有關部門只是解決了張海超一個人的問題,而沒有徹底解決工廠的違法違規和其他員工的救治問題。此外,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也需要更加細化相關法條,實行“首問負責制”,一旦問題發生,即由政府部門之間聯動限時解決,而不是相互之間踢皮球。

[責任編輯:焦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