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紀委、宣傳部、監察廳日前聯合下發《關於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要求各級紀檢部門建立與新聞媒體的聯動機制,支援輿論監督。
《意見》建議各級新聞媒體明確專人擔任輿論監督資訊員,負責收集、整理本單位刊播的反腐倡廉輿論監督資訊和內參,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報送。紀檢監察機關還要設立新聞輿論監督專用電子郵箱。對媒體反映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要根據工作職能和管理許可權,明確辦理部門、辦理程式和辦理時限,及時將處理結果向媒體反饋。此外,還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加強與媒體溝通,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或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焦點問題、重大案件的查辦情況。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