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中共對西安事變的決策全部結束,達到了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預期目的。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成功,也為應對社會突發事件提供了深刻的歷史啟示:第一,不單純以意識形態來決策,而是服從全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利益。第二,不依照自己單方主張來決策,而是在堅持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充分協調各方主張。第三,不僵化地制定決策,而是密切注視決策後的反饋情況,關注事態的發展情況,依據實情不斷調整決策。第四,不遙控憑空決策,而是派出專人協調決策過程。
西安事變(來源:資料圖)
本文摘自:《史學月刊》2010年08期,作者:佔善欽,原題:《再論中國共産黨對西安事變的決策》
眾所週知,西安事變結束了國共兩黨十年內戰,並極大促進了國共兩黨合作抗日,成為時局轉換的樞紐。西安事變剛結束,毛澤東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説:“我們在西安事變中實際地取得了領導地位”。一場由張學良和楊虎城發動的西安事變,中國共産黨卻能在其中實際取得領導地位,並由此推動整個局勢的轉變。
對中共與西安事變的關係,學術界進行了長期的研究,但至今仍迷霧重重。西安事變後,蔣介石發表《蔣委員長對張楊訓詞》和《西安半月記》,新中國成立前的對此問題的研究多以此為據,並在臺灣現仍有影響,如姚立夫等編著的《西安事變珍史》(臺北躍升文化事業公司1988年版)、蘇墱基的《張學良 共産黨 西安事變》(臺北遠流出版事業公司1999年版)等都或多或少受此影響。中共方面對此長期保持沉默,直到改革開放以後,才對此問題慢慢展開研究,主要成果有:1978年,羅瑞卿、呂正操、王炳南合著的《西安事變與周恩來同志》一書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初步披露了周恩來參與西安事變的一些史實;根據周恩來指示成立的西安事變史領導小組歷時多年,在1986年編寫了《西安事變簡史》一書,由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1998年,金衝及主編的《周恩來傳》一書由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對中共方面的決策過程有較多闡述;2006年,楊奎松撰寫的《西安事變新探──張學良與中共關係之謎》一書,由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對西安事變的研究有頗多突破。雖經學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但西安事變問題仍存在不少尚未認識、有待深入的地方。近年來,臺灣、香港和大陸出版了一些和西安事變有關的日記、電文等文獻資料,尤其是蔣介石和宋子文西安事變期間日記的披露,使中共對西安事變的決策過程更為清晰地顯現出來。本文初步整合了這些文獻資料,並謹慎使用個別回憶史料,擬就中共對西安事變的決策做出新的解讀,以求教于學界。
一、審蔣罪行決策和張、楊的關係
1936年12月12日,張學良和楊虎城發動西安事變,扣留了蔣介石,並致電中共。有些論著認為中共中央剛得知西安事變消息時,就沉浸在欣喜若狂或難以置信之中。實際上,突聞巨變,中共中央反應迅即,當天就對西安事變的當前工作和長期打算做出安排。
綜合1936年12月12日當天中共中央的電報來看,對於西安事變當前的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致電正和國民政府談判的潘漢年,要其勸國民黨方面“不可以民族國家之利益遷就蔣氏一人”,應與中共一起反日救國;第二,以軍委主席團名義通報西安事變的發生,要求“各兵團加緊整理訓練準備新的戰略行動”;第三,向主持北方局工作的劉少奇發出“關於西安起義的指示”,主要是號召民眾“要求南京明令罷免蔣介石,並交人民審判”等;第四,提醒張學良要把“蔣介石必須押在兄自己的衛隊營裏”,“緊急時誅之為上”,並告周恩來擬前去協商大計。這就對中共當前的談判工作、國統區工作、軍事工作、統戰工作等方面做出初步安排,其核心是要審判蔣介石、盡力爭取南京政府的抗日派。對西安事變長期的打算則主要反映在中共中央致共産國際執委會書記處的電報中,即準備半月內在西安“召集抗日救國代表大會”,與國民黨軍隊一起組織抗日聯軍,以南京政權中的抗日派暫時主持南京局面,“以待革命的國防政府成立”,“爭取蔣軍全部”等。在這裡,中共更明顯地籌劃要召開抗日救國代表大會、組織抗日聯軍,並最後成立革命的國防政府,以蔣介石為首的南京國民政府將不再存在。
第二天,即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對西安事變進行討論。當時會上提出要“以西安為中心的來領導全國,控制南京”,還提出“要求罷免蔣介石,交人民公審”,認為“把蔣除掉,無論在哪方面,都有好處”。這些問題的議論從記錄檔案上看佔了會議的主要時間。周恩來在會上也作了長篇發言,較為可貴地提出了“在政治上不採取與南京對立”的問題,認為西安“將來,或以陪都形式出現,更為有利”。周恩來的意思很明顯,既不推翻南京政府另起爐灶,也不在西安成立任何形式與南京對立的中心政權。當時在黨內“負總責”的張聞天也贊同這一看法,指出:“不採取與南京對立方針”,“儘量爭取南京政府正統,聯合非蔣係隊伍”。最後毛澤東總結:“我們不是正面反蔣,而是具體指出蔣介石個人的錯誤,不把反蔣抗日並列。應該把抗日援綏的旗幟突出起來”。會後,毛澤東、周恩來致電張學良,稱頌“元兇被逮,薄海同快”,建議“對全軍奉行廣大深入的政治動員,向全體官兵宣佈蔣氏賣國殘民罪狀,政治上團結全軍,此著是最緊急任務之一”,並請派飛機接周恩來前去西安。同日,蘇維埃中央政府機關報《紅色中華》亦開始大力宣傳“西安昨日爆發抗日起義”,提出“要求將漢奸蔣介石交付人民審判”。可見,這次會議對南京政府的政策存在較大爭論,而對審判蔣介石還是較為一致的,並在會後付諸行動。尤其是12月15日,毛澤東、周恩來等紅軍將領聯名致電國民政府,公開要求“接受張、楊二氏主張,停止正在發動之內戰,罷免蔣氏,交付國人裁判,聯合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組織統一戰線政府”。
對於上述情況,學術界基本都認為中共在得知西安事變消息之後,由於階級仇恨、消息閉塞等原因,沒能一開始就準確地把握當時時局,而一度提出審蔣罪行的決策。但是,有個很重要的原因一直為諸多研究者所忽視,那就是張學良和楊虎城起初至少是贊成審蔣罪行的,這對中共一開始做出審蔣罪行決策不無影響。這可從以下四個方面來判斷:
第一,張、楊的有關電文。張學良雖然在西安事變之初多次強調只要蔣放棄過去錯誤主張、同意抗日,就絕對擁護;但發動西安事變的本身就是因為對蔣“幾次苦諫均被申斥、拒諫,絕無改變他的主張的希望”,張學良也並非不了解蔣介石,依其地位、聲望和性格,依靠武力的威逼來達到勸説效果,是很難有效的。12月14日張學良還公開指出:這次事變“一切辦法,決諸公論”。這就隱含了把蔣介石交人民審判的極大可能。此外,張學良在發動西安事變後致中共電報中第一句就是:“蔣介石反革命面目已畢現”,還稱西安事變為“一二 一二之革命”,這都是明顯反對蔣介石,把其歸類于應被鎮壓的反革命。
第二,蔣介石的有關回憶。據蔣介石在《西安半月記》中記載,早在12月12日西安事變發生當天,張學良就説:“此間事非余-人所能作主,乃多數人共同之主張。余今發動此舉,當交人民公斷。”而蔣介石“聞其‘交人民公斷’一語、乃知彼輩殺余之毒計,將假手于暴民之所為也”。12月13日,張學良來見蔣介石,“啟門見余睡,即言:‘委員長已睡,不驚動了!’旋即出至大廳,似集多人有所商,聲細不可辨,似聞有交人民審判之語”,蔣介石的緊張可想而知,甚至“且當準備以十字架被難之精神,于叛部交付所謂人民公判時作最後之犧牲”。蔣介石雖疑心較重,但兩次都明確提到張學良有把他交人民審判的用意,應該是結合當時情形的切身體會,而不是簡單的空穴來風。
第三,張、楊部下的有關回憶。特務營營長宋文梅因負責看守蔣介石,見證了張學良與蔣介石在12月12日西安事變發生當天的談話:“張將軍又繼續説:‘今日之事,豈容搪塞了事。我們仍希望你勇於改過,群策群力,共赴國難。如果仍然執拗不悟,堅持己見,就只有讓群眾公裁了。’蔣介石一聽説由‘群眾公裁’,立即對張説:‘過去,我待你那樣好,現在,你竟想把我交群眾公裁!’”這也印證了蔣介石的回憶。
第四,中共給張、楊的有關電文。中共在與張、楊往來的電報中,幾次都稱蔣介石為“元兇”、稱西安事變是“起義”之類,可見,張、楊是接受這種説法的。尤其是中共在給張、楊的電報中提出“向全體官兵宣佈蔣氏賣國殘民罪狀”,這是非同小可的。因為發動西安事變扣蔣的是張、楊,而且在人員和武器裝備等方面比紅軍保持著更強的實力,怎麼處置蔣介石應該主要看張、楊的意圖。如果沒有對張、楊在這一問題上看法的充分了解,沒有對張、楊會實行這一建議的把握,中共應該是不會貿然在電報中提出這樣的建議。當時西安也的確有些要求審判蔣介石的群眾活動,張、楊部隊中也有人參加,張、楊在西安事變後成立的設計委員會也提出了審判蔣介石的罪狀,只是依目前資料還不能證明張、楊與這些活動有直接關係。
因此,筆者認為張、楊起初是贊成審蔣罪行的,而且這是張、楊自己的意見,並不是附和中共審蔣罪行的決策。目前,張學良、楊虎城在西安事變期間給國民黨、社會團體和有關人士等的電文都多有披露,而給中共方面的電文披露較少。所以,張、楊和中共都做出審蔣罪行決策,但具體如何審,誰先提出這一決策,誰的決策更具影響,依目前資料還難以判定。但是,作為共患難的盟友,尤其是張、楊是西安事變的發動者並保有強大的軍事實力,他們這些看法對中共高層決策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可以説,中共一開始做出審蔣罪行決策,與張、楊對此的贊同不無關係。
當然,審蔣罪行固然有罷蔣乃至殺蔣的結果,但絕對沒有挑起內戰的企圖。無論是中共還是張、楊,當時都是把蔣介石看成是阻礙全國抗日的絆腳石,例如《紅色中華》就稱蔣介石為“漢奸”,並列數他“五年賣國”的罪狀,這也正是要審蔣罪行的主要原因。一旦認識到審蔣罪行會妨礙全國抗日,或者蔣介石存在向抗日轉變的可能,中共和張、楊自然就放棄了這一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