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綽號“老孫”的孫方立本名Frank Sampson,是來自德州的美國人,在新北市三芝區開了“邊界驛站”德州烤肉牛排館,從二○○八年暴紅,至今已經開三家連鎖分店。
老孫在臺灣結婚生子住了三十幾年,講話、舉止、思考方式都充滿“臺味”,口音甚至還有點“臺灣普通話”,和他聊天一定要忘了他的洋人長相,把他當成臺灣人才對味。
以下是孫方立接受訪問內容:
美國對我而言,已變成久久回去觀光一次的地方,對那邊的生活環境已格格不入,跟美國人要深入談事情,我的用詞、語法常常會卡住,還得停頓想半天。
臺灣人很友善、好客、勤奮且腦袋超靈活,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臺灣人處事遇到困難,總會找到應付出路,不像有些地區規矩和民眾的腦筋都是死的。
我的綽號“老孫”是年輕時在芝加哥讀研究所,一個“臺妹”同學取的。三十二年前我在夏威夷大學學中文,當地臺籍朋友鼓吹我來臺教英語,説只要一個夏天就足夠賺到回程機票。我買了單程機票,身上僅有五十美元,就隻身赴臺,沒想到從此沒有歸程。
我在臺灣做過的職業足夠寫本書,最初教英語,沒幾個月受不了,改行到貿易公司上班,也曾創業進口木材、布料、食品,還當過導遊,甚至跟著臺灣人去大陸做買賣。
在臺灣商界打滾二十幾年,看遍股東爾虞我詐,自己人坑自己人;A(貪污)錢A貨、洗錢中飽私囊、黑道挂勾。這些我都看過,但在這裡居住混了這麼多年,就是愛臺灣,想不變成臺灣人都難。
我從十年前便開始想要退休,後來因為好吃又挑嘴,吃不慣臺式西餐,加上懷念大口吃肉的家鄉味,二○○七年底終於圓夢,在三芝開了德州烤肉餐廳,成了目前主要事業。
我最不喜歡臺灣的地方,是對外籍配偶的態度與政策,我在臺灣的二十年婚姻,剛開始沒幾年就觸礁,為寶貝女兒才撐了這麼久,直到二○○九年離婚。
我因為沒有放棄美國籍,婚後是用“依親”名義取得居留證,但早年從保險保單、銀行開戶、申辦信用卡、甚至行動電話,除非臺籍配偶點頭簽字,否則統統不對外國人開放,簡直就是種族歧視。
萬一夫妻感情不好,外國人便很難在臺灣生存,幾乎完全沒有保障,像我以前跟老婆吵架,她就常説,“不爽,你滾回去啊!”我相信很多臺灣人娶外籍新娘,也都是用這個理由威脅配偶。
臺灣沒有明確“移民政策”,一九九○年代以後,大陸及東南亞配偶快速增加,當局還是採取漠視態度,相關法規沒能顧及新移民的特殊處境,使得各種權益受到限制。
近年大家關注嫁到臺灣的女性新移民,像我這種“嫁”來臺灣的男人,受的委屈更多,曾經“賭爛”想要死後葬在“總統府”對面,豎立大大墓碑寫上,“生不給身份證,死也要賴著不走”。誰叫我愛臺灣,愛臺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