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旺報》“兩岸徵文”欄目2010年10月28日福建讀者投稿《從紀念品看臺灣人賺錢藝術》。與大陸截然不容的是,臺灣各處景點所銷售的紀念商品都獨樹一格。對於臺灣人如此細緻與用心地經營,作者不禁感嘆:大陸若能學習,相信旅遊業不會僅靠賣“高價門票”來創收。
文章摘錄如下:
上週日,與大陸朋友去逛臺北動物園,除了看到超可愛的動物們,還看到超可愛的紀念商品。臺灣就這麼點大的島,各處景點所銷售的紀念商品都獨樹一格,不得不讓人感嘆臺灣人的賺錢頭腦,實在有夠細緻與用心。
商品有區隔 物超所值
無論是臺灣人還是大陸人,出門旅遊習慣購習一些紀念品、伴手禮,回家可送親朋好友。然而,在大陸最令人困擾的,號稱地大物博的廣袤大地,從北到南各地景點的紀念品竟然都很相似,北京長城與廈門鼓浪嶼同樣都在賣海南椰子殼做的玩偶;江西生産的傳統竹骨絹布傘,在雲南大理看得到,在江蘇蘇州的各個景點也到處都有。
在臺灣就不會有這種困擾。臺北故宮的小白菜相關商品不會出在墾丁的街上;動物園內多的是與動物有關的商品,而且企鵝館賣的是海洋動物,熊貓館賣的就是與熊貓商品。
大熊貓“團團”、“圓圓”雖然來自大陸,但大熊貓在大陸也不是隨處可見,因此,朋友到了臺北動物園,第一站就直奔熊貓館。排隊排了10來分鐘,真正看大熊貓大概還不到5分鐘,在紀念品銷售店倒是停留了大半個小時,買了好幾件熊貓T恤,還有些手機吊飾。我也挑了一塊熊貓磁鐵,還有兩支原子筆。
我很少在景點購買紀念品,尤其在大陸旅遊的時候,一來各地紀念品大同小異,加上缺乏質感,買回來新鮮一陣就成了累贅;二來,同樣品質的商品到了景點就要比別的地方貴上一倍,而且漫天開價,我的砍價功夫實在有待加強,每每買了東西都會被數落一番:“你又被殺豬啦!買的這麼貴。”
兩支原子筆是要送小朋友的,磁鐵則留給我自己。選擇磁鐵作為紀念品,是因為4年前去墾丁留下的美好印象。那時我在一個購物中心東逛西逛,花100元買了4個海洋魚類造型磁鐵,現在還牢牢地吸在我家的冰箱上。這大概是我在旅遊時購買的最物超所值的紀念品了。
什麼都能賣 什麼都能玩
逛完熊貓紀念品店,到了樓上,又是一家紀念品店,朋友購物意猶未盡,又走了進去。看到入口處所賣的石頭,我哈哈大笑,連忙喊來朋友:“這不是我們小時候在河邊撿的石頭嗎?這也能賣錢。早知道小時候多撿一點。”看了看標價,一公斤0.5元,我其實有點心動,想挑些買回去,就像小時候在河邊發現美麗石頭會帶回家一樣。
這家紀念品店,奇特之處在於,即賣廉價的鵝卵石,又賣價值不菲的水晶石。雖然較為貴重的水晶石都放在專櫃裏,但看到小朋友們在店內奔來跑去,甚至就抓起展示的平價水晶石玩耍,從這個格子裏一把把抓起來,再丟進另一個格子,銷售人員也完全不阻止他們,就讓他們玩個夠,這種處之泰然的態度還真是令人佩服。
我的大陸朋友在這家店呆的時間就更久了──完全被流沙萬花筒給迷住了。因為小萬花筒沒有展示品,於是他請教一位銷售人員可不可以打開來看一看。看他在選購,我便到別處走走看看,過了很久,奇怪怎沒看到他人,再折回去,發現他竟然還在挑選。因為萬花筒不僅有大、中、小之分,還有不同顏色,以及加一根流沙還是加兩根流沙的區別,銷售人員一一拿出來,耐心地教他怎麼搭配,等候他挑選。
大陸若能學習臺灣如此細緻又用心地經營,相信旅遊業不會僅靠賣高價門票來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