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九項舉措支援臺資企業在滬健康發展
台灣網4月17日上海消息 隨著上海加快推進“四個中心”建設的進程,臺商投資企業在上海經濟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了貫徹中央對臺工作的有關方針,落實《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ECFA”),促進海峽兩岸經濟發展,上海市工商局立足本職,積極支援臺資企業健康發展,不斷優化投資環境,努力推動滬臺經濟合作交流,近年來上海市工商局出臺了一系列支援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創新政策,如放寬出資期限、允許債權轉股權登記、允許股權出資、股權出質等,這些政策對臺資企業均可適用。
記者今天從上海市工商局外資處了解到,隨著近期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關於支援上海“十二五”時期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十八條政策”),上海市工商局也及時制定了相配套的九項具體細化的實施意見。具體是:
1.積極服務台資金融機構在上海集聚發展。ECFA的簽署,為繁榮兩地經濟往來起到了重要的方向標作用。2010年12月,臺灣第一商業銀行、國泰世華銀行、臺灣土地銀行成為ECFA簽署後,在大陸首批設立分行的臺灣銀行。為了進一步推動滬臺兩地經濟合作,工商部門承諾,將採取事前介入、到府服務、全程跟蹤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對臺資金融機構在滬註冊登記的諮詢服務和業務指導,為臺資大型金融機構設立上海總部和在上海設立分支機構提供便捷高效的註冊登記服務。同時,工商部門將進一步支援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小額貸款、融資擔保、村鎮銀行等新型臺資金融機構發展。支援金融數據處理、金融軟體開發、客戶服務等服務外包行業發展。積極研究支援臺資保理、融資租賃等行業市場準入和規範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
2.促進臺資航運相關新興行業加快發展。臺灣與大陸一水相隔,港口貿易的健康發展有利於兩地經貿往來的日益緊密。為此,工商部門承諾,將積極推動郵輪供應服務、郵輪港口配套服務、第三方物流服務、港口散貨交易服務、供應鏈管理、海事法律諮詢、航運資訊諮詢等與航運密切相關的新興行業加快發展。支援臺資國際郵輪公司在上海設立經營性機構,加快培育和引進一批高層次的臺資航運經紀企業和航運經紀人,為國際知名航運經紀企業落戶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和北外灘航運服務集聚區提供便捷高效的註冊登記服務。
3.抓住機遇促進臺資現代服務業健康發展。新興行業和新型業態的發展是上海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必然選擇,為此工商部門承諾,將加快發展新興服務業和生産性服務業,推進臺資總整合總承包、檢驗檢測、供應鏈管理與服務、電子商務與資訊化服務、研發與設計服務、專業維修服務等重點行業發展,大力支援發展臺資節能環保、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重點産業。響應文化體制改革號召,支援新興貿易主體發展,支援和鼓勵臺資進入文化、教育、養老、醫療等服務領域。
4.吸引和支援臺資總部經濟發展。鼓勵和支援跨國公司來滬設立地區總部,是上海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為此,上海積極歡迎臺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落戶上海。工商部門承諾,將鼓勵臺資跨國公司在上海設立地區總部及銷售中心、採購中心、結算中心、研發中心、資金管理中心、物流分撥中心、共用服務中心、數據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同時,支援在滬的臺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提升能級,吸引和支援臺資跨國公司來滬設立亞洲區、亞太區或更大範圍的總部和業務部門全球總部。
5.繼續發揮浦東先行先試的示範效應。浦東是上海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有不少創新政策都在浦東這塊試驗田上成功開花結果。工商部門承諾,下一步將在浦東新區繼續深化企業市場準入改革,積極探索建立適應經濟發展要求的統一商事登記制度,進一步做好臺資企業工商直接受理登記試點工作。同時,在總結浦東新區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境內自然人出資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模式擴大到全市範圍,允許在浦東新區開展設立外商獨資人才仲介機構試點工作。
6.突破政策瓶頸拓寬臺資企業融資渠道。近年來,工商部門出臺了債權出資、股權出資等一系列創新政策,讓更多的民間資本找到了出路,從而創造出了更多的社會財富。下一步,工商部門將繼續研究支援利用股權、債權、商標權、專利權、域名權等方式出資,積極擴寬臺資企業融資渠道。依法快速辦結股權質押登記、動産抵押登記,積極開展商標權質權登記。同時,積極支援臺灣投資者以境外人民幣出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增加境外人民幣的使用渠道,推進跨境貿易及跨境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更為積極有效地利用外資。
7.支援臺資企業市場化兼併重組。引導和推進企業兼併重組是推動産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迫切需要。為此,工商部門承諾,鼓勵臺資企業做大做強,支援有條件的臺資企業組建企業集團,提升産業鏈整合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促進臺資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簡化臺資企業兼併重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因合併分立導致分支機構隸屬關係發生變化的,可辦理分支機構隸屬關係變更登記。
8.積極支援臺資中小微型企業發展。統計數據顯示,臺資企業投資規模相對較小,戶均投資規模不足200萬美元。為此,工商部門針對這一特點,關注臺資中小微型企業發展的需求,積極落實國家有關減免小微企業登記費的相關政策,盡力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同時,大力推動中小微型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支援有條件的臺資中小企業改制上市,支援有條件的臺灣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小微企業。
9.推進企業註冊登記服務改革創新。在出臺與臺資企業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政策措施的同時,工商部門也不忘自我加壓,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努力推進效能政府建設。工商部門承諾,將進一步完善新設臺資企業並聯審批工作,擴大納入並聯審批的事項範圍,推動並聯審批由“雙軌制”向“單軌制”轉變,大力推進網上審批。進一步加快工商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完善網上註冊登記功能,為臺資企業提供更為便捷高效的優質服務。(台灣網上海市臺協通訊員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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