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智慧財産權戰略推進工程首批實施單位確定
為推動智慧財産權戰略在企業層面的落實,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優勢的中小企業及中小企業集聚區,引導中小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實現戰略轉型,近日,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與工業和資訊化部共同確定北京市等32個城市為中小企業智慧財産權戰略推進工程首批實施單位。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與工信部要求各省、區、市智慧財産權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智慧財産權戰略推進工程實施的組織領導,落實各項支援政策和措施,保證工程實施取得實效。該負責人還強調,各實施單位要按照2009年下發的《關於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産權戰略推進工程的通知》要求和申報方案,制訂詳細工作計劃,落實專項工作經費;各實施單位每年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與工信部以及所在省、區、市智慧財産權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報送年度工作總結。
根據有關規定,中小企業智慧財産權戰略推進工程實施週期為3年,實施期滿後,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工信部將對實施單位進行考核驗收。(記者 趙建國 通訊員 孫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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