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區域跨省(區)電能交易監管辦法施行
電監會同意南方區域跨省(區)電能交易監管辦法正式施行
9月6日,國家電監會發函同意南方區域跨省(區)電能交易監管辦法正式施行。國家電監會要求南方電監局按照電力市場建設的政策規定,進一步規範南方區域跨省(區)電能交易,加強市場監管和資訊披露,促進“西電東送”協議的落實,發揮市場機制在電能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
近期,南方區域各省(區)政府有關部門已就“十二五”期間“西電東送”協議開展了初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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