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放行基金專戶理財投資股指期貨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7日宣布,基金專戶理財業務可以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為引導專戶理財客戶理性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充分做好風險揭示工作,針對擬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資產委托人制作專門的風險提示函,充分揭示股指期貨交易風險。資產委托人在簽訂資產管理合同時,應當書面簽署風險提示函,說明已經充分理解並願意承擔股指期貨交易風險。
此外,為有效防范專戶理財業務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切實保護資產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根據自身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綜合衡量現階段的風險管理水平,技術係統和專業人員準備情況,審慎評估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能力,以適當性原則為指導開發適合客戶需求的專戶產品。
基金專戶理財參與股指期貨沒有比例限制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7日宣布,基金專戶理財業務可以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監管機構不對專戶理財業務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投資目的、投資比例、信息披露等內容進行規定。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專戶理財為非公募產品,其投資人均為具有較強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以及自我保護能力的投資者,因此,專戶理財業務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總體原則應以當事人意思自治為主,監管機構不再對專戶理財業務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投資目的、投資比例、信息披露等內容進行規定。經資產管理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資產管理人可以根據資產委托人的投資需求制定具體的交易目的、交易策略和投資策略。
我國股指期貨合約自4月16日上市交易以來,總體運行平穩,期貨現貨聯動性較好,交易係統、中介業務、監管制度等有效運轉,為投資者特別是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投資者進行股票市場係統性風險管理提供了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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