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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臺胞身份認定有新規

2010-04-23 08:58     來源:泉州晚報     編輯:張蕾

  即日起,原本由各地派出所認定的公民申請變更戶籍登記籍貫為臺灣省籍的工作,需經泉州市政府臺辦確認並由泉州市公安局戶政處審批後,方可由派出所予以變更。

  泉州市公安局戶政處楊先生介紹,泉州與臺灣一衣帶水,關係密切,一些臺胞由於歷史原因在泉州定居,對身份進行認定的需求較為迫切。根據全國臺聯的建議,2001年中央統戰部、中臺辦、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對大陸臺籍同胞身份認定的意見》,對如何認定臺灣省籍同胞做出了規定。然而,在具體的認定程式上,較長一段時間內各地戶籍部門執行情況不一。

  為做好公民申請變更籍貫為臺灣省籍的工作,明確界限、規範操作,泉州市公安局和泉州市臺辦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對居住在泉州市的群眾申請變更籍貫為臺灣省籍的工作作出具體要求。今後,凡申請變更籍貫為臺灣省籍的,應先向泉州市臺灣同胞聯誼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應證明材料。泉州市臺灣同胞聯誼會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核實後,報泉州市政府臺辦確認並加蓋印章。群眾憑此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變更籍貫申請,經泉州市公安局戶政處審批後可辦理變更手續。(記者 陳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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