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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金控參股大陸金融業須跨三大門檻

2010-01-18 08:42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張蕾

  中新網1月15日電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灣金控公司參股陸銀的健康寶寶標準,金管會訂出三大門檻:1、扣除此次參股金額後的資本適足率,必須在120%以上;2、加計此次參股金額後的雙重杠桿比例,不得超過100%;3、近三年未受大違規處分。

  若未把參股金額計算在內,據“金管會”揭露的數據,資本適足率和雙重杠桿比例的門檻,皆符合者,臺灣15家金控當中,僅中信金和第一金控符合標準。意即此兩家金控公司,可以于開放參股時提出申請。

  “金管會”昨日委員會,就兩岸金融、保險、證券及期貨等3個往來許可辦法,將跨“部會”協調的討論結果,進行文字修正;據了解,“金管會”對可以登陸直接投資,主要有三項。

  第一、要求金控必須守法、健全經營,且在申請前三年,沒有發生重大違規事項,或者雖有重大違規,但已有改善並獲主管機關核可。

  其次,則是要求扣掉此次的參股金額以後,衡量負債情況的雙重杠桿比率,須在120%以上;按“金管會”公佈的最新數據,截至去(2009)年上半年為止,臺灣的15家金控公司,僅臺新金和新光金低於120%,其餘12家皆達到標準,且元大金甚至高達186.49%,為金控之冠。

  第三、則規範加上本次參股規模的雙重杠桿比,不得超過100%;根據“金管會”揭露至去年10月份數據,只有中信金、新光金,以及第一金3家金控公司符合標準,分別為98.72%、97.81%、98.52%。

  至於大陸金融機構擬參股臺灣金融機構,單一陸資投資臺灣單一上市櫃公司,持股上限為5%、所有陸資合計為10%;單一陸資投資臺灣未上市櫃公司為10%、所有陸資合計為15%。

  此次“金管會”修改三個兩岸許可往來辦法,規劃將參股納入,由於其他部門建議由政策決定,因此,“金管會”將事先做好準備,政策同意開放放行後,即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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