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放寬第三類大陸居民赴臺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為促進臺灣觀光産業,臺灣行政當局移民部門12月放寬所謂第三類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從過去需在駐地國工作滿4年才得申請,放寬為1年,並開放得向各地駐館申請入臺文件。
官員指出,隨著兩岸關係和緩,開放大陸觀光客間接、直接到臺灣觀光,光是在洛杉磯地區,申請前往臺灣旅遊的第三類大陸觀光客人數就從去年的269人,增加到今年的454人(截至12月28日為止),也可看到兩岸關係改善已經反映到社會交流層面。
為提供旅居海外並取得當地居留權,或在海外求學、長期工作的第三類大陸觀光客赴臺旅遊便利,官員表示,從12月1日起,放寬第三類大陸觀光客申請赴臺條件限制,過去要求必須再居留地工作滿4年的規定,改為1年即可提出申請。
另方面,為方便海外大陸居民申請赴臺文件,過去要求必須透過臺灣旅行社向“移民署”遞件的單軌作業,也將增加旅居地外交部駐館直接遞件的第二軌申請管道,減少不必要的代辦費。不過他也強調,向駐館申請赴臺文件者,必須親自到各駐館面談。
事實上,為了吸引旅居美國的大陸居民或留學生到臺灣旅遊,華人聚集的洛杉磯地區,就有不少華人旅行社打出“到臺灣旅遊、加送桃園、大陸直航來回機票”的促銷,增加返鄉探親的大陸居民另一個往來美中的飛航選項,轉机臺灣,並停留數日入臺旅遊,促進觀光産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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