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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赴臺投資不動産採許可制

2009-12-15 09:12     來源:中新網     編輯:張蕾

  中新網12月14日電 針對“立委”關於陳雲林是否可赴臺灣投資不動産的提問,當局內政部門負責人江宜樺今天説,若陳雲林申請,縣市政府審核後會再報請當局審查,“可以申請,但不是申請就會準”。

  據“中央社”報道,江宜樺上午列席“立法院”報告“陸資來臺投資不動産現況”,並備質詢。

  有關當局開放陸資赴臺投資不動産,江宜樺報告指出,已有35件提出申請,其中核準10件、未核準18件、7件審核中。

  江宜樺説,不管誰,若要赴臺置産,都必須先提出申請,並經過審查,“可以申請,但不是申請就會準”。

  江宜樺表示,當局會考慮購買地點有無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有無炒作不動産等,會就個案進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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