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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

2009-11-17 09:18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蕾

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 開啟新篇章

  備受關注的兩岸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于11月16日完成簽署。國臺辦發言人楊毅就此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楊毅指出,今年4月26日,海協會、海基會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建立了兩岸金融合作的框架。隨後,經過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充分協商溝通,雙方對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涉及的業務性、技術性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在資訊交換、機構設立、危機處理、人員培訓和交流等方面開展合作,以確保對互設機構實施有效監管,維護兩岸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 臺媒:MOU加上ECFA “錢會排山倒海來臺”

  >>銀行業

  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正式簽署

  16日,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劉明康與臺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衝正式簽署《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

  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將在資訊交換、機構設立、危機處置、人員交流等方面開展合作,以確保對互設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有效監管,共同維護兩岸銀行業穩健發展。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簽署《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是落實今年4月26日海協會和海基會簽署的《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具體舉措,標誌著兩岸銀行業監管機構將據此建立監管合作機制,預示著兩岸銀行業的監管合作將進入實質階段。 中行在臺設分支機構準備工作進入最後衝刺階段

  兩岸簽MOU明年1月生效 民眾在臺可開人民幣帳戶

  >>保險業

  兩岸簽署保險業監管合作備忘錄

  大陸方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吳定富與臺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衝16日在北京簽署了《海峽兩岸保險業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 >>證券、期貨

  海峽兩岸簽署證券及期貨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簽署《海峽兩岸證券及期貨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是落實2009年4月26日海協會和海基會簽署的《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具體措施,標誌著兩岸證券及期貨監管合作機制即將建立,奠定了兩岸證券期貨市場合作的基礎。備忘錄的簽署將進一步推動兩岸證券期貨市場的交流與合作,便利兩岸證券期貨業經營機構的相互準入,促進兩岸證券期貨市場的互利雙贏和共同發展。 兩岸MOU生效後最多300億新台幣陸資可加碼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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