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圖片來自網路)
台灣網5月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一名余姓男子2012年初和6名山友一同登山,因十二指腸潰瘍突然嚴重腹痛,身為領隊的沈男只留下一名隊友陪伴,就徑自帶隊繼續攻頂,造成余男因為治療不及時死亡。檢方認為,山友彼此是“危險共同體”,應相互依存、照顧,將沈男等5人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檢方調查,68歲的余男在2012年1月間和6名山友相約到臺灣“中央山脈”南一段登山,途中因為十二指腸潰瘍痛得在地上打滾,面對隊友身體不適,身為領隊的沈男沒有多加照護,執意繼續前進攻頂,只有一名簡姓隊友留下陪伴。
隔日淩晨,簡男因為物資不夠獨自摸黑追上隊友求助,卻只得到止痛藥和水,且沈男等人依舊拒絕折返幫助余男下山,表示要繼續朝終點前進,他只好無奈返回。簡男在幫助余男吃下東西後,見他仍然腹痛不止且體力不濟,簡男決定再次求救,這次沈男才協助報警。
等搜救警察趕到余男所在地時,發現他已經休克死亡;法醫驗屍後指出,余男是因為十二指腸潰瘍並腸穿孔,引起腹膜炎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檢方依解剖報告認為,如果山友及早送他下山治療,或許就能搶回一條生命。
檢察官認為,山友組團攀登彼此成為“危險共同體”,成員間互相負有排除危難的義務,應該相互信賴、依存、照顧,但沈男等5人卻棄隊友於不顧,導致他治療不及死亡,認定構成“不作為”,將5人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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