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TVBS網站報道,塑化劑重創臺灣形象,臺灣“消基會”幫539名消費者向37家公司,提起團體訴訟,求償金額24億元(新台幣,下同),但一審判決總共只賠償120萬。
法官輕判有兩項關鍵,其中一個是參考臺灣“衛生福利部”發行的手冊內容,內容説塑化劑進入體內72小時,就會排出體外。而且業者不知道上游廠商,原料中添加塑化劑,所以業者只須賠償産品費用,不賠其他損失。
但荒謬的是,業者怎麼可能不清楚,便宜的原料可能有問題,對此,“衛福部部長”邱文達得知後,鄭重抱歉,表示將協助消費者上訴。
此外,法官認為,業者不知道上游公司,用的原料摻有塑化劑,不必懲罰性賠償,兩項關鍵判決理由,讓37家業者,輕鬆過關,其中悅氏運動飲料,只需要賠償民眾9元。
“消基會”在訴訟中,早就發公文要求手冊內容要改正,結果官方回文,內容是經過海外測試結果,不願更改,“消基會”接獲一審結果後,將會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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