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環保署”今日表示,“機動車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在3月正式實施,3月至5月為倡導期不予開罰,6月起正式上路後,機動車怠速超過3分鐘便予以開罰。
據報道,臺“環保署”今日表示,部分臺灣民眾因接送學生及停車習慣等因素,停車時常不熄火,車輛怠速時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物,有害人體健康。“機動車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將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未來機動車停車怠速應關閉引擎,否則怠速超過3分鐘,各地方環保局稽查員查證屬實,將開單告發。
機動車輛違規怠速逾3分鐘,在今年6月之後就會被罰。臺“環保署”説明,機車處以1500元(新台幣,下同)、小客車3000元、大型車5000元罰金,若經稽查員勸導不聽,會以3分鐘為單位累積罰款,例如有民眾怠速超過3分鐘被舉發後,經勸導仍不願改善,罰金將會加倍至3000元。(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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