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法務部長”曾勇夫9日主持“檢察官評鑒委員會”揭牌儀式時表示,已鎖定幾名涉嫌有違法、違紀等情事的檢察官,將送交“檢察官評鑒委員會”。
據曾勇夫表示,過去檢察官若有違法、違規行為,“法務部”雖會主動偵查違法情事,也會依法懲戒,但外界總認為是內部作業,因此得不到外界信任,所以“法官法”就淘汰機制特別引進“部外委員”,希望獲得各界的信任。
“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2011年是臺灣司法改革關鍵性的一年,2012年則是實踐改革理念的一年,“法官法”雖不是百分之百完美,卻是讓司法改革向前推進的一步。
他説,從民眾反應看來,法官、檢察官等的“自律”並未成功,所以要有制度性的懲戒來規範,希望“檢察官評鑒委員會”成立後,業務順利。
曾獲馬英九提名“大法官”、後來請辭的“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獲列入“評鑒委員”名單,曾勇夫説,邵燕玲不論是操守、能力都相當好,相信她未來在評鑒檢察官時會秉公處理。
“檢察官評鑒委員會”律師代表高涌誠説,身為律師代表,會站在民間立場,以民間觀點來監督檢察官。
“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檢察官評鑒委員會”檢察官代表洪泰文説,希望臺灣1300多名檢察官都能盡本分,不要有接受評鑒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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