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當局“勞委會”公佈各行業勞工工時調查,發現臺灣受雇者平均每週工時為43小時,平均工時最高行業是不動産業達46.9小時;其次是支援服務業的45.9小時、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的45.3小時,排名第三;工時最長前三名都是服務業。
“勞委會安研所”在2010年9月所進行的“2010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狀況調查”研究,該研究配合“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總共選取28077位受訪者,實際回收24427人,其中受雇者18899人,以製造業勞工6049人最多,另5528名受訪者為自營僱主,調查結果在25日發佈。
“勞基法”明訂法定工時為雙週84小時,換言之,每週約42小時,但“安研所”調查發現,臺灣受雇者平均每週工時卻是43小時,顯示超時工作問題確實存在。
高工時前三大行業集中在服務業,尤其是支援服務業,例如保安、旅行社、就業服務員、租賃、派遣等。
調查顯示,男性最過勞前三大行業為支援服務業、不動産業及住宿與餐飲業。女性最過勞前三大行業則是不動産、藝術娛樂休閒服務業、其他服務業。
男性每週工時比女性每週工時多0.5小時,至於各年齡層勞工,25到39歲工時比其他年齡勞工每週多0.4到1.1小時。此外,教育程度愈高、工時愈低,碩士學歷比初中學歷每週少1.8小時。
若以職業別進一步區分,以“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每週平均工時46.7小時最高,其次是民意代表、政府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約44.5小時,第三是機械操作與組裝人員43.7小時。
調查也發現,輪班工作者比固定班工作者工時長,平均每週多1.1小時。正式雇用人員則比約聘雇、工讀生及代班人員多1.3到3.8小時。承攬及派遣勞工則比正式雇用人員多1.2到1.3小時,無底薪勞工又比有底薪者工時少1.4到4.3小時。
[責任編輯:黃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