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名陳姓老翁娶了小他40多歲的劉姓女子,將臺北市的房産登記在劉的名下。沒想到贈屋後不久,就多次受傷送醫,護士發現劉到醫院強逼老翁填寫提款單,如果不從,就用指甲掐老翁。老翁死前訴請離婚獲准,最近法院判決撤銷贈與,老翁的房子改由其他子女繼承。
老翁死前訴請離婚獲准,過世後,子女向法院提告要求撤銷房屋贈與。法院審理時認為,劉未盡照顧丈夫責任,甚至有傷害行為,判決撤銷贈與,老翁的房子改由其他子女繼承,全案可上訴。
據報道,81歲的陳姓老翁喪偶後,3年前與劉姓女子辦理結婚登記,不到2個月就以贈與名義,把臺北市一處房産登記在劉的名下,希望劉能照顧他的老年生活。
報道稱,但房子登記到妻子名下沒幾個月,老翁便經常到醫院報到。病歷記載,他身上有多處不明原因外傷,臉及身體常有瘀血,還被喂食安眠藥。
醫護人員及社工證實,劉曾帶友人到醫院強逼臥病在床的老翁簽名提款,如若不從就用指甲掐老翁手部,甚至強烈搖晃老翁身體,完全不顧他嬴弱的身體。醫院為了老翁安危,還曾通知家庭暴力防護中心。
劉否認虐待老翁,堅稱當初老翁是為了讓她有保障而贈屋,且已收養她和前夫生的2個小孩,老翁剩餘的財産,是要留給她和小孩日後安居之用。
法院認為劉疏于照顧丈夫,且有加害他身體健康的行為,判決劉敗訴,當初贈與的房屋,改由老翁子女繼承。(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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