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行政院原能會”針對臺電去年底再度違規,變更核四(臺灣第四核能發電廠)工程原廠設計,進行開罰,臺電坦承,程式確有瑕疵,但認為被裁定二級違規與罰款1500萬元(新台幣,下同),實在罰太重,將視情況不排除提起行政訴願。
臺電公司發言人李鴻洲表示,臺電10月底于“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召開違規審議小組會議中做説明,並強調相關設計變更已獲美國奇異公司認可,當時也在會議出具資料證明。
李鴻洲表示,臺電工程上確有需求,卻未獲“原能會”答覆,於是繼續進行核四工程設計變更,不過他坦言,在未獲“原能會”答覆前即進行工程,這部分的確有行政瑕疵。
李鴻洲強調,臺電並沒有不承認疏失,至於罰款多少屬“原能會”裁量。
針對被裁定二級違規的部分,李鴻洲説,此處分屬較重大缺失,過去核能電廠有3次被判二級違規,主要為有危害公眾健康、安全與環境生態之虞。他強調,臺電這次變更核四設計被判二級違規實在是太重。
李鴻洲表示,昨天(6日)接到媒體來電詢問,才知道“原能會”將對臺電進行開罰,不過臺電目前還沒收到公文,臺電會在看過內容後,決定是否提起行政訴願,以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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