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中部某幫派大哥擔心自己及女兒的安全,雇請四名保鏢全天候貼身保護;沒想到李姓保鏢趁大哥外出處理事情,將大哥年僅14歲的女兒灌醉性侵,臺北市檢方昨日依“強制性交罪”將李起訴。
據臺媒了解,李姓保鏢供稱,他和大哥的女兒是情投意合,他知道對方是未成年,但因為兩情相悅,才發生親密行為,沒有強迫性侵。但檢方認為,李利用這名少女思想單純、酒醉無力反抗的機會,用手指性侵得逞,故未採信他。
據檢方調查,臺中市某幫派大哥今年2月,帶著14歲的女兒和女友北上“談生意”,大哥因擔心家人安全,特地請來四名保鑣,24小時保護他與女兒、女友等三人。
這名大哥帶三名保鏢外出“談生意”時,要李姓保鏢負責他女兒的安危,李見大哥的女兒頗具姿色,陪她吃飯看電影后,慫恿她回飯店飲酒。李趁少女不勝酒力,脫去對方褲子企圖性交,過程中遭反抗,改以手指性侵得逞。
李姓保鏢性侵少女後,兩個月內還與少女互傳短信300多條,並經常用網路“實時通”聯絡,表示追求之意。幫派大哥發現女兒的電話費暴增,追問原因,女兒才説“我的第一次給了保鑣”。
這名大哥得知女兒被佔便宜,找保鏢公司理論,並且帶女兒到醫院採證,同時向檢方控告李姓保鏢涉嫌性侵。(台灣網 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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